(原标题:青田县山重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0.02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青田县山重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中宣传疾病治疗功效,被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0.02万元。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在精品桑黄和金边乳灵芝外包装不干胶贴广告中宣传疾病治疗功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200元(200元)。
青田县山重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构成了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中宣传疾病治疗功效的违规行为。罚款200元(2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十大炒股配资公司